米乐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2022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79 号)规定,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本次文件清理,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米乐、分类处理、力求实效原则,在 2018 年工作的基础上,对 1992 年以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梳理。对符合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仍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继续有效;对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以及管理对象已消失或者已有新文件覆盖替代原文件的,进行废止;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特征,内容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但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转为非规范性文件。
一、在现行的25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决定继续有效140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14件,转为非规范性文件管理5件米乐。二、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三、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四、决定转为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仅限于政府内部继续使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五、对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相关单位应当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或者适时向市政府提出清理建议。
此次清理米乐,较为准确地摸清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家底”,形成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对与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相冲突米乐、不符合改革发展形势或者阶段性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规范性文件米乐,一律修改或废止,确保政令畅通、法治统一。